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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电话银行是什么
2023-09-26 10:24  浏览:38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601 公司简称:力芯微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展开全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1-010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届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勇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1-011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8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1,236,47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443,529.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02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注:承销费不含税金额42,608,640.00元已扣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8,627,830.12元尚未扣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为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4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2021年6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21年6月23日,公司已实际投入资金48,604,191.63元。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604,191.6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65,565.96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前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30Z2267号”《关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2021年8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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