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年9月9日(星期四)10:00-11:00
● 说明会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一、 说明会的类型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9日(星期四)10:00-11:00在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年9月9日(星期四)10:00-11: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与人员
公司参与此次说明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苏陟先生、董事会秘书佘伟宏先生、财务负责人胡根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9月9日(星期四)10:00-11:0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各位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9月8日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dm@fbflex.com。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展开全文五、说明会咨询方式
1、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0-82512686
3、联系邮箱:dm@fbflex.com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撤诉对公司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为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诺桥”)、东莞市雅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雅晨”)的相关电磁屏蔽膜产品侵害了公司的知识产权,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于 2020 年 5 月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粤 73 知民初 622 号〕,并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在本案中增加了诉讼请求,即要求科诺桥赔偿人民币1000 万元。因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案件延至2021年7月14日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判决结果。
以上基本情况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二、本次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
针对公司实用新型专利201820351995.X“电磁屏蔽膜及线路板”(本案涉案专利),本案被告科诺桥先后两次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在第一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中,经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公司201820351995.X号专利专利权有效;在第二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本案涉案专利专利权全部无效。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1206号)。
鉴于本案涉案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 基于诉讼策略的考量,公司决定撤回本案的起诉,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并于近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公司撤回本案起诉。
三、本次诉讼及其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截至2021年6月底,在电磁屏蔽膜、挠性覆铜板等高端电子材料领域拥有约170项国内外授权专利,另有约200项专利正在实审过程中,公司所研发生产的电磁屏蔽膜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本案撤诉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涉案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的无效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因此针对涉案专利的第51206号无效决定尚未生效。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有新的证据出现,存在第51206号无效决定被撤销而使得涉案专利重新被认定为有效的可能性,届时将可推动公司就该涉案专利进行继续维权。
除本案外,公司另有两个案件起诉被告相关产品侵权:分别为案件一〔(2020)粤 73 知民初621号〕(涉案发明专利201410016769.2号),已开庭审理,尚未收到判决结果;案件二〔(2020)粤73知民初403号〕(涉案发明专利201210209214.0号),等待开庭审理。本案撤诉对于上述两案件的诉讼结果并不构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和高度重视上述诉讼事项,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上述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